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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K话题: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鼓励“姐弟配”?
评友:花里花外 | 发布时间:2008-3-27 16:00:23 | 281位观众 | 10人发言
标签:人大代表  姐弟配  郭丽虹  

日前,人大代表郭丽虹教授在两会上建议,尽快修改《婚姻法》关于最小结婚年龄的规定,鼓励适婚男女以“姐弟恋”的模式婚姻,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念。

提案立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,有人说:“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,这样的政策会延长女性寡居时间”,还有代表认为:“用立法改变人们的择偶观念,是一种极端思想。”但是,很多网民对提案表示理解,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,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,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的问题。

大部分人认为,男大女小是中国的民族习惯,如果通过立法强行改变人们观念,缺乏民众基础和可行性。国家要想适度扩大姐弟恋的比重,缩小未婚男女年龄上比差,关键在于倡导牵引,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也许会适得其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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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婚姻法鼓励“姐弟配” 如能通过修改《婚姻法》引导社会转变观念,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,不但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,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所带来的问题,可谓一举两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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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 2008-3-27
同意
游客 2008-3-27
支持!减轻娶媳妇儿压力!
游客 2008-3-27
1楼纯属瞎掰
游客 2008-5-7
爱是不分年龄的,自己觉得幸福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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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婚龄姐弟配是糊涂方案   这种修改法只能导致新的问题,事实婚姻和非婚同居,直到可以领证再去领。没有哪个男人会想:“既然我20岁能结婚,女人22岁才能结,那就找个22的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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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 2008-3-29
反对,女人也不想找个比自己小的,因为女人都是喜欢被照顾的。
游客 2008-4-2
这个人大代表连一点法律常识都不懂,建议大家先阅读一下宪法
评论中国 2008-5-5
无聊的建议。我认为我们的人大代表应该更多的关注环保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住房市场、金融等关系民生的话题。人民选了你当代表,你要当好代表为人民。
第三方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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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
2008-4-2
(40) 
没什么好争论的,这纯属瞎扯
游客
2008-3-29
(38) 
关键是看两个人的了,就是女人比男人再大,只要幸福就可以了
游客
2008-4-30
(28) 
鼓励适婚男女以“姐弟恋”的模式婚姻 提案立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,有人说:“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,这样的政策会延长女性寡居时间”,这个论证应该倒过来说吧 就是因为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,姐弟恋才更合理吧,